冯国祥同志带队对恩施州开展煤矿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19 11:43 来源:湖北煤监 点击次数:次
冯国祥同志带队对恩施州
开展煤矿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
根据8月5日应急管理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8月10日至14日,湖北煤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国祥同志带队对恩施州开展了煤矿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检查组分3个工作组,分别从煤矿爆炸物品贮存、运送及爆破作业等环节对建始县、利川市和巴东县共5处煤矿进行了检查,并向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通报了检查情况。
近日,湖北煤监局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的通知》(鄂煤监察〔2020〕47号),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号)和《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鄂安办〔2020〕35号)精神。《通知》强调,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矿用爆炸物品管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规爆破作业行为,及时清退未用完的爆炸物品。二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枪爆专项行动,防止煤矿爆炸物品流向社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