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发布时间:2022-06-06 09:46 来源:应急管理部 点击次数:次
国家防总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持续
会商调度重点地区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6月3日,西南、华南和江南部分地区出现大雨或暴雨,湖南、广东等省局地大暴雨。据气象部门预测,4日至5日,南方以及东北、内蒙古等地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按照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安排部署,6月4日,国家防总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会商研判,视频连线湖南、江西、广西等省份防指和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研究部署重点地区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会商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毫不松懈地做好防汛工作。
会商指出,受强降雨影响,湖南、江西、浙江、广东、广西、贵州、重庆、福建等地一些河流发生了超警、超保洪水。福建、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8省(市)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和地质灾害。要充分认识多轮降雨叠加导致土壤含水量饱和,江河底水高,极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等复杂严峻防汛形势,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会商要求,要压实防汛责任,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特别要夯实基层防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处危险区、每一个隐患点,各级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关键时刻靠前指挥,下沉一线组织抗洪抢险救灾。要强化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天气变化趋势,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要突出抓好当前防御工作重点,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防御江河洪水,在做好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基础上,提前做好大江大河洪水防御准备;加强巡查防守,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特别要提醒南方地区注意高位山塘安全,落实安全责任。要做好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并高度重视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要密切关注四川地震灾区的雨水情发展,严防山洪地质灾害,做好水利工程和堰塞湖的排查处置工作。要做好救灾救助,加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灾情险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立即上报。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6月4日13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国家防办派出4个专家组继续在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协助指导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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