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紧急通知 要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 扎实抓好煤矿安全

发布时间:2021-01-19 08:36 来源:国家矿山安监局 点击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紧急通知

要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 扎实抓好煤矿安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日前印发《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煤矿安全责任,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切实增强防控煤矿安全风险的紧迫感。针对近期事故暴露问题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等工作,全面深入研判安全风险,采取措施有效处置管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紧盯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和大班次、大采深等高风险煤矿,逐矿开展风险评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压紧压实安全监管监察责任。深刻汲取湖南耒阳源江山11·29”、重庆永川吊水洞“12·4”等关停煤矿事故教训,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监管监察覆盖各类煤矿企业,严防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每一处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 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加大对辖区内各类煤矿的监察执法力度。高风险煤矿要由省级监管部门派员驻矿包干盯守。

严格规范火工品安全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把煤矿火工品管理使用等情况作为安全检查重点内容,督促煤矿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现场管理,规范火工品贮存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量存放、私存乱放、违规运送火工品以及违规使用非煤矿许用爆炸材料等行为,严禁同时同地装卸炸药和雷管。

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用好用足各种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正常生产煤矿通过增加头面、增加作业人员、增加劳动时间等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新建、技改等建设煤矿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小煤矿隐瞒作业地点、以掘代采、违法承包转包,资源枯竭煤矿超层超深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停产停工煤矿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以及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牢固树立“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理念,狠抓重大灾害治理不放松,强化瓦斯超限管理,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强化火灾风险管控,强化煤矿重大水害治理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严格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围绕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树立“零死亡”执法理念、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方法手段,确保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不减、执法成效不降。

《通知》强调,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要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重大险情和救援处置行动要靠前指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