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完善监管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深化安全生产“放管服”改革
发布时间:2019-09-19 08:06 来源:应急管理部 点击次数:次
黄明在应急管理部党组会议上强调
完善监管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深化安全生产“放管服”改革
9月16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分析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部署有关工作。黄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化安全监管和消防执法改革,更加有力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做好安全监管和消防执法工作至关重要,要作为应急管理部的一件大事来抓。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应急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自觉担起应尽的职责,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转变工作理念、方式和作风,防止只放不管或只管不放等片面做法,不断提高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源头治理水平。二要进一步理清问题。全面梳理应急管理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的问题,按照该放的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好、管到位的要求,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科学监管体系,对一般行业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强化精准监管。三要真正扛起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抓好风险防控和突出问题整治,稳定当前安全形势,又要着力推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基础保障等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既要加强事中事后的安全监管,又要加强事前的安全把关,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四要创新监管方式。坚持现代手段和传统办法相结合,不仅要“键对键”、还要“面对面”,不仅要信息化、还要“两条腿”,在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建设危化品、煤矿在线监控系统的同时,加强现场检查。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坚持把重大隐患当事故对待,完善“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创新惩处手段。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五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摆在首位,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激励干部队伍奋发有为、担当尽责。
会议强调,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要坚定信心,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要扎扎实实抓好北京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周密细致做好国庆庆祝活动相关安保工作,盯紧重点企业和景区景点、大型综合体、燃气管道、游乐场等重要部位,发挥环京护城河作用严防输入性风险,确保万无一失。要扎扎实实防控直接监管领域的重大风险,由部领导带队分别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隐患,抓实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扎扎实实强化源头治理,结合贯彻落实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风险排查“两个导则”,建立“两重点一重大”风险库,综合研判风险,有效管控风险,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扎扎实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消防救援队伍全面进入战备状态,密切关注当前汛情、旱情、森林火情,有效应对灾害事故,严防小灾造成大祸。
应急管理部党组同志出席会议,机关各司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监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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