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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通知要求 强化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25 09:53 来源:应急管理部 点击次数:

 

 

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通知要求 

 

强化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性地加强预防管控措施,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警惕秋台风、秋汛,继续做好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强化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要针对节日特点,强化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安全监管,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突出“两客一危”、客渡船、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要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通知要求,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煤矿要紧盯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合理安排生产和控制下井人数,加强安全调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煤矿山要加强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等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通知强调,今后一段时间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要毫不松懈做好防范秋台风、秋汛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对当前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通知还强调了要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有力处置。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对重点工程、重要设施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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