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8-01-30 10:16 来源:邵卫卫/文 张洁 点击次数:


王玉普领誓并监誓

    1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普领誓并监誓。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实施办法》,1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普领誓并监誓。

宣誓现场气氛庄重,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730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仪式后,王玉普发表讲话。他指出,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既是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律法规的法定行为,也是教育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献身国家安全生产事业的重要课堂,对于促进总局系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时刻牢记誓词,永远铭记誓言,以今天的集体宣誓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好宪法和法律,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更大贡献。

王玉普强调,要始终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尊重宪法则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模范,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要结合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工作实际,坚持把弘扬宪法精神同依法治安、从严执法结合起来,不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王玉普要求,坚持为党和国家事业履职尽责。要自觉恪守宪法原则,认真履行宪法使命,把宪法实施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确保宪法在总局系统得到全面实施。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要珍惜事业、珍惜岗位、珍惜机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为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王玉普强调,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党性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进一步坚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宪法结合起来,把坚持党性原则与弘扬宪法精神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与依法从严治安结合起来,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要在重大原则性问题上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宪法知识,积极传播宪法理念,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王玉普要求,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权力来自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要常怀敬畏之心,坚持廉洁奉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锤炼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自觉按法律、规则和程序办事,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要谨慎,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约束自身言行,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符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2017年以来总局任命的司局级和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宣誓。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