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安全红线 深化改革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17-10-20 08:57 来源:王正民 邵卫卫 点击次数:次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举以人为本的旗帜,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发表9次重要讲话,30余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些重要论述和批示,展现了非凡的理论勇气、真挚的为民情怀和坚韧不拔的历史担当精神,深刻回答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上下同欲者胜。一幅幅厉行安全发展、深化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监管、强化源头防范、发力系统治理的壮美画卷,在神州大地展开。一曲曲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旋律,在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奏响。
塑红线之魂
安全红线的威慑和牵引,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越来越显著。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红线,一个崭新的理念横空出世。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多次阐发——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红线的内涵与外延在一脉相承中发生了变化,在一脉相承中不断深化,从“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升华到“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一词之变,体现的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深切的关怀,对安全生产规律更深刻的认识,对安全生产工作更严格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机遇和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红线的划定,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隐患的存在和事故的发生,追根溯源,多与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有关。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强化红线意识,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到实处。事实证明,红线意识强,安全生产工作就会抓得紧,形势就能平稳可控;反之,隐患、事故就会增多,民众利益就会受损。
安全生产是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人人、时时、处处,而且老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履行坚守红线的神圣职责,就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红线保护的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是不可逾越、不可碰触的带电高压线,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线。
理念是行动的向导。安全红线,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引领、价值取向、工作方向与行动依归。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越来越显著,与安全红线的威慑和牵引密不可分。
近5年来,频繁出现的“首次”、“第一”、“最严”等词汇,折射出架设红线的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内容,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被称为“史上最严”;首次设立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首次对省级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更加严格的法治措施,更加有效的体制机制,更加有力的基础保障,更加完善的系统治理,将安全红线高高擎起。
保安全就是保改革、保稳定、保党的宗旨落实的理念,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江苏,省委书记李强告诫,对安全问题严重的企业下决心关掉,宁可减少一点财政收入,也决不给问题企业留后路、给事故留隐患、给群众生命安全留威胁。
在福建,省长于伟国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刻在心上,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对企业而言,保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最好的品牌。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不仅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产量和成品率,减少了职业病危害,还使企业获得125项国家专利。
南京板桥汽渡自1996年通渡以来,汽渡公司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从制度、保障、预警三方面入手,倾力打造“平安渡”,连续19年无责任事故。
保安全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的种子,在人民群众心中扎根更深。
在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清江村,60多岁的前任党支部书记黄良生不求名利,给村民讲安全。多年坚守,只为“让大家在心底拉起一条安全红线”。
思想意识是魂,措施行动是形,魂固而形聚。架设红线,敬畏红线,坚守红线,是大方向、大逻辑。
锻责任之链
全国上下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大厦”上夯基固本、添砖加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成为“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的集结号、冲锋号,凝聚了安全发展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中,“责任”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委要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
“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
“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
…………
这些重要指示和要求,锻造了一个环环相扣、严丝合缝的责任链条,构筑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责任体系,抓住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就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战胜各种挑战。
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性特征,决定了任何一个方面的责任缺位,都会留下监管漏洞,埋下事故隐患。长期实践表明,责任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力量。健全落实责任制,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不消灭事故,就可能被事故消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大厦”上夯基固本、添砖加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成为“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的集结号、冲锋号,凝聚了安全发展的磅礴力量。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明确了43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出制度性规定。
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主动担责。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已全部调整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
辽宁省落实领导责任制更加坚决,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安委会主任,各市委书记、市长和省(中)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委会组成人员。
责任链条的完善,上行下效的垂范,使得安全生产工作面目一新。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说安全抓安全、到基层上一线的多了。报纸上、广播中、屏幕里,“一把手”和安全生产的头条新闻越来越多。重视加强、示范引领、狠抓落实,已蔚然成风。
以前没人管的事有人主动管了,以前往外推的事现在有人主动接了。广州港务局局长常敏说:“‘三定规定’出来后,一看不得了,我们有4条安全生产职责,原来自己就坐在‘火山口’上。一旦发生事故,这大半辈子干的事业都白瞎了。”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沿河湾镇沟门村党支部书记杨丰岐说:“以前一些村民不想被管,我也不好强迫人家。现在我是村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即使自己的啰嗦换来了白眼,也得不厌其烦地管到底。”
单打独斗的现象少了,联合作战的行动多了。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安全体检、整顿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危化品专项整治、清理处置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等,有关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仅深耕自己的“责任田”,而且齐心协力啃“硬骨头”。
生产经营单位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事故教训的震动,外部监管执法的推动,市场机制的驱动,让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心明眼亮,自觉把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
安全生产共治共享已成风景。开通12350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越来越多的群众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监督安全。再加上人大的专题询问、政协的献计献策、媒体的大声疾呼,安全发展呈现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生动局面。
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前不久,国务院严肃处理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两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依法依纪对2名副省级干部予以通报;对其他64名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其中厅局级15人、县处级27人;司法机关对57名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吊销金山沟煤矿、宝马煤矿有关证照并实施关闭。
这是严肃追责的一个案例。5年来,责任追究利剑高悬,威慑力日益彰显。
“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考核导向,越来越鲜明。在四川,安全生产实现了从“常设评委”到“首席评委”的跨越。对安全抓得好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安全抓不好的干部,坚决不用。
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设立,让监管有依据、问责有出处。广州开发区首创“有限责任”和“监管责任量化”的概念,“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视为已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实施“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5年来,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前进,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久久为功,办成了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
行法治之道
乘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东风,安全生产领域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势,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摁下“快进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交相辉映。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更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也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不彰是一些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最突出问题,要增强法治观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他还明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表面看与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有关,但追根溯源还是法治观念淡薄,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只有强化依法治理,才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
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格执法,方显法治效力。近年来,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企业没有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下达的执法指令无动于衷、推搪拖延。有的监管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只检查不处罚,甚至点到为止。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有效解决安全生产的一些“老大难”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乘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东风,安全生产领域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势,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摁下“快进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交相辉映。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5年来,安全生产立法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立改废齐头并进,与时俱进、直抵核心的特色日益凸显,大大增强了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立”的脚步从未停歇。从实际出发,回应时代命题,坚持问题导向,《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根据《立法法》的基本精神,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立法步伐也在加快,以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问题。
“改”的效果逐渐显现。职业终身禁入、罚款“封顶价”飙升至2000万元……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被认为是一部“长了利齿”、“装了铁臂”的法律。再加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加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成风化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2000多万家企业负责人印发公开信,言辞恳切;黑龙江省开设龙江职业健康讲坛,释疑解惑;湖北专家宣讲团巡回宣讲,声势浩大……在春风化雨中,法治信仰浸润人心: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一整套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11部有关专项法律、3部司法解释、20余部国家行政法规、30余部地方性法规、100余部部门规章、近400部AQ标准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体系。良法善法,正构筑起依法治安的坚固基石,凝聚起安全发展的制度伟力。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从今年7月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国轰轰烈烈展开。不但发现问题,而且查处问题。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问题2项,被依法严厉处罚,处罚金额达1208万元。这张罚单,就是5年来安全生产领域严格执法的一个体现。
“严”字当头,“打非治违”毫不手软。“四个一律”、“一案双查”、“五个一批”……严管重罚一以贯之,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比率,从“十二五”初期的70%以上下降至如今的约40%。
“命”字在心,强制措施雷霆万钧。在湖南,长沙金苹果饲料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监部门停产停业决定,被采取停止供电强制措施。从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到停止供电、查封扣押,5年来,这样的大手笔、大动作,接二连三。
强化事前监管,违法成本大幅提高。面对逝去的生命,再严厉的刑罚,也无法抹去生者的伤痛。与其事后追究,不如事前严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8个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7.4亿元,其中事前监督监察处罚9.9亿元,占罚款总额的56.9%。与此同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紧密,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正在破题。
5年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成为主旋律,“不可逾越、高压态势、重典治乱”等定格词汇也落地见效。正是这些严厉的倡导与遵循,确保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
当然,依法治理也需要解决有人干、干得了的问题。
2014年5月,北京市正式启动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3年中,这支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今已有近6000人。
北京的变化,是全国执法队伍发展壮大的一个折射。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下发。这是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成立以来,国务院首个针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专门文件,提供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有力抓手,推动了执法保障能力的飞跃。
执法力量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执法机构共有近9万名监管执法人员。围绕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各地普遍拿出“真金白银”,使安监工作有吸引力、安监人员愿意干。
执法装备鸟枪换炮。截至2016年底,全国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达标率由2010年底的不足20%提高到了7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装备达标率实现90%,初步形成了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通信联络等各环节的系统执法能力。
规范执法蔚然成风。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再到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等,5年来,制度笼子越织越密,让权力循法而行。
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爬坡过坎期,面对的并非潮平浪静。能作为压舱石的,正是坚如磐石的法治。
攻坚中之坚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上常抓不懈,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上持续发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铜墙铁壁,初步成型。
当前,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事故容忍度越来越低。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伤亡人数、事故起数是减少的,但发生重特大事故,就确实让人感觉形势严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际上,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深切期望与严厉要求,几乎出现在每一次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批示中,出现在每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
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中之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既是当前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任务,也是带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2003年以来,全国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始终保持“双下降”态势。以重特大事故为例:2003年至2005年,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100起以上;后虽有起伏,但总体保持下降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事故总量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也明显减少,由2012年的59起下降到2016年的32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8%和38%。2017年上半年,重特大事故“零增长”,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2%,特别重大事故“零发生”,大部分地区安全状况好转,2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但同时也看到,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事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安全生产依然任重道远,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重大、形势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有果必有因。研究表明,工业化初期和中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走过事故易发期,英、美、日分别用了70年、60年和26年。我国工业化虽已出现向后期过渡的明显特征,但总体上处于中期,恰是事故高风险时期。按照海因里希法则,事故总量如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也会多发。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使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累积叠加,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难度很大。由于历史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的较大差距,我国传统行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并存。与此同时,非高危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又呈多发势头,随着经济转型升级提速,城乡运行高速度、人财物高密度、设备大型化和工艺复杂化等,使事故成因更加复杂,事故放大、耦合、衍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明显增加,特别是燃气管道、高铁地铁、高层建筑、超长隧道、大型综合体、大型群体活动等,都蕴含着很大安全风险。不断涌现的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和监管缺失的农业农村,也隐藏着很多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好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硬道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是硬任务。
共识正在形成。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被首次作为“牛鼻子”工程。自此之后,“牵头管总”、“重中之重”、“战略意义”、“牵一发而动全身”等重量级词汇频繁出现,标注了其地位之重要、作用之巨大、推进之迫切。
如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部署了“过河”的任务,还指导了如何解决“桥”或“船”的问题,即“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闻风而动,依令而行,一呼百应。
哪些行业领域易发重特大事故?专题研讨、课题研究、座谈交流……5年来,对重特大事故规律的探寻,行动力度之大,涉及领域之多,研究视野之宽,前所未有。
2016年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专责小组,对2001年以来全国1300多起重特大事故进行重点研究。刨根问底、深挖细查后,一张事故图谱逐渐清晰。
从时间节点看,一年中的3月、8月、10月、11月重特大事故多发,一周中周一、周六重特大事故易发。
从行业领域看,煤矿、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占比超过70%,危化品、工商贸其他等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呈上升趋势。
从地区看,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功能系统日趋复杂和人口高度密集,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重特大事故多发。
从发展趋势看,重特大事故呈现出从传统高危行业向其他行业转移、从典型向非典型转变、从城市向农村扩展等新特点,压降难度增大。
各地的探寻,快马加鞭。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水害事故经济损失最大,小煤矿是重特大事故的祸端,这是河北总结出的规律。连续3次每5年发生1起重特大事故,每次都是发生在政府换届时,这是广东的发现。渭南、榆林、铜川多发煤矿事故,陕南地区及延安易发道路交通事故,这是陕西的特点。
有的放矢事易成。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2016年,国务院安委办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三份文件,是对事故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各地经验的总结固化,是对事故教训的深刻吸取,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攻坚战增添了火力猛、定位准的“新武器”。
重庆曾因“蜀道之难”,车祸频发。2003年到2014年,该市花费26亿元建设“生命工程”,安装了1.6万公里道路防护栏。11年来,这些防护栏拦住了3600多辆车,挽救了7800多条命。
重庆的“背水一战”,是这场攻坚战中的一个片段。5年来,通过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上常抓不懈,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上持续发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铜墙铁壁,初步成型。
构建双重机制,推动关口前移。从国务院安委会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辨识准则,再到地方和企业纷纷绘制风险隐患空间分布电子图,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纵深,强化了事故防范的阵地。
推进工程建设,筑牢防范大坝。2016年,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专项资金首批安排30亿元,启动实施了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等一批重点工程。各地积极响应,安排安防技防工程3865项,已动工3326项。安防技防工程全面铺开,立竿见影、标本兼治的效果正在显现。
强化专项整治,深化源头治理。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3年攻坚战任务基本完成到坚定不移淘汰煤矿和非煤矿山落后产能,从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到六部门整治高层建筑消防隐患……5年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正从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转变,由灾害治理为主向风险管控为主转变。
加强应急救援,筑牢最后防线。7支国家矿山救援队和14支区域矿山救援队建成,京津冀地区、长江流域应急联动与资源共享机制建立,15个危化品和油气输送管道救援基地建设启动……5年来,应急救援力量越来越壮大,布局越来越合理,装备越来越先进。应急救援有力有效,让生命奇迹屡次上演。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盯重中之重,攻坚中之坚,力行预防之道,全国在行动。
筑安全之基
全国上下从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支撑安全大厦的“立柱”,越来越粗壮。
安全生产重在强基固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从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支撑安全大厦的“立柱”,越来越粗壮。
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5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企业,安全投入不仅实现了数量的飞跃,而且有了长效机制的保证。
目前,中央和大部分地方财政均以不同形式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5年,国家在清理整顿专项资金的情况下,专门设立了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3年滚动安排89亿元。
好钢用到刀刃上,必须瞄准最突出的问题,推动最紧迫的工作。基于这样的思路,首批投资30亿元的“头顶库”治理、油气管道隐患整改“以奖代补”、涉爆粉尘治理等项目全面实施。
中央有要求,地方有行动。河南濮阳市要求市、县(区)政府分别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每年按上年生产总值十万分之四至八的比率在预算内安排。
曾经,对安全投入,一些企业能省则省。5年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深入推行与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逐步完善,激发了企业加大投入的新动能。
在山东淄博高新区,每年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安全券”。此券专门用于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安全服务,实行专款专用。小小“安全券”,发挥了大作用。企业在安全投入上,积极性更高,自觉性更强。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安全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浙江万丰奥特集团的轮毂抛光车间内,情景与传统所见大相径庭:轮毂在巨大的圆形滚筒里不停地旋转,麦粒一般大小的玉石不停地揉搓,几乎没有粉尘。操作工们泰然自若地穿梭在各个滚筒之间,连口罩都不用戴。如此巨大的变化,缘于公司研发的自动抛光生产线水性自动抛光工艺。
一滴水照见太阳。5年来,科技强安迸发出强劲、持久的能量。
《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管理办法》发布,让保障安全的先进项目多起来;《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让除旧布新的步伐快起来……密集出台的措施办法,让科技强安大踏步前进。
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为科技强安画出了一张措施有力、脉络清晰的“施工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科技强安效果彰显。
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如火如荼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46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减少危险岗位用工9108人。全国47个单班入井超千人的煤矿,已有26个降到千人以下。
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智能化、数字化安全监管系统全面推广,通过“线上”监控获取信息、“线下”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民众安全素质,是“基础中的基础”。
江西李渡烟花,已成为驰名中外的烟花品牌。作为高危行业企业,李渡烟花集团近10年实现“零死亡”,用该公司总经理邓煜群的话说,这得益于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培训,员工从“杂牌军”变成了“正规军”。
5年来,抓宣教也是抓落实、抓宣教也是抓治本、传播力也是领导力的理念深入人心,安全思想文化、宣教阵地、宣教品牌、宣教工作制度、宣教机构和宣教队伍“五项机制”日臻完善。
2016年,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装上了“加速器”。
在国家层面,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让主旋律更加响亮,让正能量更加充沛。
在地方层面,重庆市安监局与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联手打造安全生产周播节目《安全第一》,以活泼的形式吸引人;山东沂水县安监局拍摄微电影送给企事业单位观看,以真诚的感情打动人;福建厦门成立公共安全教育馆,以惨烈的场景警示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安全的种子,就这样在亿万群众心中生了根、发了芽。
安全培训是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的必由之路。5年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隐患”,将安全培训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作为减少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对策。
为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质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加强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教学体系、考试体系、执法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首次实现考试标准、资格证书两个全国统一。安全培训体系建设效果明显,有力促进了企业“三项岗位”安全培训规范化。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今年3月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采用视频培训、网络培训和集中调训三种方式,重点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进行集中轮训。截至8月底,共培训33.6万人次,培训效果显著,各地反响良好。
在地方,浙江湖州吴兴区安监局组建安全宣讲团,利用已有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免费为企业培养师资,不仅对企业“输血”,还为企业“造血”。国电平高电气受超市自选购物的启发,借助“互联网+”,建立“安全培训自选超市”,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接受个性化安全培训。
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像心脏跳动一样,一刻也不能停。
扬改革之帆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大潮涌动,改革谋划深,涉及范围广,行动力度大,出台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实招硬招,释放出巨大的制度潜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深化改革创新,是决定安全生产成效的关键一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大潮涌动。5年中,改革创新谋划深,涉及范围广,行动力度大,出台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实招硬招,释放出巨大的制度潜力。
改什么?首先要瞄准最突出的矛盾,紧盯最紧迫的事项,比如责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比如容易导致不作为、乱作为的“中梗阻”,比如监管力量不足的软肋等。
思路一变天地宽。
推动责任落实,抓手更有力。2016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颁发重要文件,宣告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诞生。当年5月,历史上首次对省级政府的巡查正式启动。1年多后,巡查实现对所有省级政府的全覆盖。目前,国家、省两级巡查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后,推动责任落实再添利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国务院安委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首次开展了对省级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对4个省份实施“一票否决”。
创新监管模式,效果更明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确了一批安全重点县(市、区),一方面跟踪监控,一方面严格要求。“一竿子插到底”,让不少事故“重灾区”摘掉了“黑帽子”。划分等级、专家会诊……越来越多的地方,不再“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实行差异化、网格化、专业化监管。重庆还探索“划干分净、落到人头”的实名制监管方式,明确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主体。
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权更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9大项,并建立20余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安全门槛不降低。同时,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且每年更新一次。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蔚然成风,实现了结果全面公开、检查全程留痕。
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5年来,制度创新快马加鞭、串点成线,激活了“一池春水”,让安全监管释放出更大的威力。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建设主体多元、覆盖全面、配套统合、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改革创新的亮点。
在江苏南通市港闸区,一个由龙头企业牵头、若干企业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协作组,成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截至2016年,协作组通过“自律、互助、联防、共治”,助力港闸区连续4年“零死亡”。
这样的尝试,如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曾经,在许多地方,基层安监部门工作“包打天下”,需千般武艺样样精通,事事操心。然而,因力量和投入有限,往往分身乏术,难以兼顾。5年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多方协同、系统治理有了自上而下的强大动力。
社会化服务风生水起。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地方经验,亮点纷呈。在民营企业发达的浙江宁海县,隐患排查服务外包,正在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致命问题——无人管安全、不会管安全、管不好安全。在山东济南槐荫区,政府购买安全培训服务,让企业吃到免费“大餐”。
工伤保险制度事前预防功能不断强化。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速推广。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推行安责险铺路。河北、广西、海南等地将所有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纳入安责险投保范围。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快马加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改委等17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近年来向社会公布了上千家黑名单企业和近百名终身不得担任煤矿主要负责人的人员名单。
改革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客观要求,精心绘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
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瞻远瞩、系统谋划,绘制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
这次改革,布的是强安兴安大局,筑的是安全发展之基,为今后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安全发展打下基础。这次改革,不是零敲碎打、修修补补,而是大刀阔斧、体系优化。
舟至中流,击楫勇进。在抓落实上,各地只争朝夕。
“地方版”接连出炉。从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抓安全、管安全的具体标准到划定压责任、破障碍的硬杠杠,从明晰新产业新业态的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到制定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指南……重庆、甘肃、宁夏、海南、黑龙江、江苏等地出台的实施意见,上承中央精神,下接省情民意,为安全发展清障除碍、增添动力。
大动作接二连三。针对重复执法、多头监管的痛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指导意见,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实效。瞄准执法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北京、江苏、四川、宁夏等18个省份先后出台文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
改革创新,不仅消除了诸多顽症痼疾,让企业和民众有了更多的安全获得感,也让安全生产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小康,触手可及,伟大宏愿,催人奋进。
中国梦,照进现实,美好景象激动人心。
坚定不移朝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塑红线之魂、锻责任之链、行法治之道、攻坚中之坚、筑安全之基、扬改革之帆,安全发展之路必定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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