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矿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 10:05 来源:湖北省安监局 点击次数:次
鄂安办[2018]81 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全省矿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上午6时许,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荣星村发生一起关闭矿山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全省矿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迅速派人赶赴荆门市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加强矿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矿山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所有矿山企业立即组织力量,在本矿山、本矿区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地下矿山要查明是否存在采空区隐患、是否存在大面积冒顶风险、是否按设计要求保留永久保安矿柱、是否制订并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露天矿山要查明是否存在高陡边坡风险、是否对高陡边坡进行监测监控、是否对不符合规范的边坡或台阶进行治理、是否存在排土场不按设计堆存的现象;尾矿库要查明库下或周边是否存在采矿作业或遗留的采空区、是否对危、险、病库进行治理。
二、迅速组织开展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要健全完善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是对所有矿山(含尾矿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是否存在采空区和重大水患风险进行确认、登记造册;二是对确认的重大采空区和水患风险隐患确定治理责任主体,落实治理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三是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已关闭地下矿山采空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巡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基层有关单位、部门和矿山企业,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有清,电话:027-87365891(带传真)。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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