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赤壁市叶家山煤矿暗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5 16:23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次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国家煤矿安监局暗访组对咸宁市部分县(市)煤矿进行了暗查暗访,发现赤壁市叶家山煤矿在未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的情况下,采用巷道式采煤擅自组织生产,并采取关闭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入井不登记等方式刻意逃避监管,性质非常恶劣。暗访组当场责令该矿立即停产撤人,并要求地方政府对该矿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彻查。目前该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当前一些煤矿为追逐经济利益,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时有发生,事故风险不断加大,各地要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警醒,措施上果断有力,为防范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履行地方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意识,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守好安全红线,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2.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包矿责任。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鄂安〔2015〕17号)规定,落实县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包保责任,加强对包保煤矿的巡查、报告和隐患整改督办工作。
3.切实加强长期停产停工矿井安全监管。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各地电力部门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严防明停暗开,严防假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对确实需要入井检查瓦斯、排水的要做好人员数量、入井时间报备,严禁借检查瓦斯、排水之名违规采煤。严格要求需要入井排水的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凡借检查瓦斯、排水之名违规组织生产的,一经发现,要坚决处理,拒不执行指令的依法予以关闭。
4.切实加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安全监管。各地安监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现场联合执法检查和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要坚决处罚,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5.严格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复工复产验收。要严格复工复产程序、验收标准和签字手续,对存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签字予以复工复产,确保验收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相结合,先验收后复产,全面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禁复工复产。
6.多措并举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各地要通过查耗电量、查火工品供应、查税费缴纳、查销售来源、鼓励群众举报、暗查暗访等方式方法,严查企业违法违规采煤。对明停暗开、假技改真生产、超强度超能力、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要立即停产整顿、顶格处罚并予以曝光,要形成震慑高压态势,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7.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两年内退出煤矿生产的重大决策。要督促煤矿按照这个期限倒排工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煤矿采掘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做好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投入、灾害防治、基础管理等工作。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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