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监局关于注销南漳县代家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9-02 08:18 来源:安全监察处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监局关于注销南漳县代家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鄂煤监察〔2016〕79号
南漳县代家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星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四块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巨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店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窑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6号)有关规定,依据企业申请和《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南漳县代家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南政函〔2015〕66号)、《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南漳县星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南政函〔2015〕102号)、《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南漳县四块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煤矿的决定》(南政函〔2016〕99号)、《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南漳县店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煤矿的决定》(南政函〔2016〕103号),经研究,注销上述7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分别为:
代家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4〕0751号;
星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4〕0759号;
四块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2〕0681号;
龙泉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4〕0763号;
巨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3〕0705号;
店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2〕0680号;
窑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鄂)MK安许证字〔2014〕0755号。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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