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警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14:34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远安县黑虎垭煤业有限公司黑虎垭煤矿:
你矿于2015年5月17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5月17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远安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7月2日
抄送:宜昌市安监局,远安县人民政府,远安县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宜都市夏家湾煤矿:
你矿于2015年5月21日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5月21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宜都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7月2日
抄送:宜昌市安监局,宜都市人民政府,宜都市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长阳梯子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矿于2015年5月26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5月26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长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7月2日
抄送:宜昌市安监局,长阳县人民政府,长阳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湖北宝源广得资源有限公司马河煤矿四号井:
你矿于2015年5月28日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5月28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荆门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7月2日
抄送:荆门市人民政府,荆门市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恩施州来凤五台发利煤矿有限公司:
你矿于2015年6月27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6月27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来凤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7月2日
抄送:恩施州安监局,来凤县人民政府,来凤县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恩施市大树林煤矿有限公司:
你矿于2015年1月15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1月15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恩施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5月12日
抄送:恩施州安监局,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市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恩施州巴东金竹园煤矿有限公司:
你矿于2015年3月2日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3月2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巴东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5月12日
抄送:恩施州安监局,巴东县人民政府,巴东县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警示通知
远安县喇叭沟煤业有限公司喇叭沟煤矿:
你矿于2015年4月10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及时关闭”的规定,你矿如在2016年4月10日前再发生一起一般或以上事故,将提请远安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你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专此警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5月12日
抄送:宜昌市安监局,远安县人民政府,远安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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