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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全省煤矿示范矿井相关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7 16:15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鄂煤监察[2010]160号

关于上报全省煤矿示范矿井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示范矿井创建活动的宣传和指导,湖北煤监局拟在政务网站上建立“示范矿井建设”栏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示范矿井建设”栏目的目的和意义
     推动煤矿示范矿井建设是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建立“示范矿井建设”栏目,就是为了及时传播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信息,介绍推 广各地、各企业在煤矿安全管理、科技推先、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地、各企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示范矿井建设”栏目的主要内容
     该栏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基础建设、科技推先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文件。
     2.湖北煤监局关于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的相关文件和重大活动。
     3.湖北煤监局编发的《全省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简报》。
     4.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关于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的会议、文件及工作动态。
     5.首批49处已签订示范矿井责任书煤矿企业的基础资料。包括:矿容矿貌(图片)、矿井概况、矿井基本情况、安全状况以及企业推进煤矿示范矿井建设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对示范矿井创建活动的宣传。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示范矿井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及时报送本地区煤矿示范矿井创建活动的信息。
     2.收集示范矿井相关基础资料。督促辖区内列入全省首批49处示范矿井报送企业基础资料,包含矿井现状照片、矿井基本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矿井基 本情况表(见附件)等,由县(市)、市(州)安监部门审查盖章后,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湖北煤监局安全监察处(电子版)。同时,督促企业每年更新一 次基础资料。
     3.加强对示范矿井建设进度的调度。各地要加强调度,对示范矿井建设情况进行了解,督促企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按《示范矿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进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矿井,按照《关于推进全省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鄂煤监察[2010]85号)的评比程序逐级确认。
     联系人:马金录
     电话:02787364629
     邮箱:hbdwr@126.com
     附件:湖北省煤矿示范矿井基本情况表。
    

 

附件:
湖北省煤矿示范矿井基本情况表


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名称
 
详细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采矿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矿长安全资格证
 
矿井性质
 
2009年核定能力(建设矿井按专篇能力)
 
2009
实际生产原煤
    
煤矿专业人员数
 
下井同时作业人数
 
主要灾害特点
 
矿井瓦斯等级
 
煤尘有无爆炸性
 
煤层自燃倾向性
 
矿井正常涌水量
 
其它
 
主要技术参数
开拓方式
 
通风方式
 
运输方式
 
反风方式
 
供电方式
 
排水能力
 
煤层倾角
 
煤层厚度
 
开采深度
 
采区个数
 
采煤工作面个数
 
掘进工作面个数
 
采煤方法
 
支护方法
 
县(市)安监部门(盖章)
 
      
市(州)安监部门(盖章)
 
      
    说明:本表为首次上报及每年8月31前更新时使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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