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
发布时间:2014-02-27 14:20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鄂煤监察〔2014〕32号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的通报》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评定松宜煤业矿山救护队、远安迅达矿山救护队、鄂东南区域矿山救护队为2013年度二级质量标准化矿山救护中队;评定荆门矿山救护队、恩施自治州矿山救护队、十堰市矿山救护队、襄阳市矿山救护队为2013年度三级质量标准化矿山救护中队。现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的通报》(应指矿山〔2014〕3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抓好2014年矿山救护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兼职矿山救护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加快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安〔2014〕7 号)“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的要求,决定今年在全省煤矿建立兼职矿山救护队。请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安监局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方案另发)。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会同各专业矿山救护中队组织培训兼职救护队员,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各专业矿山救护队具体帮助指导煤矿企业建设兼职矿山救护队。
二、继续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矿山救护队,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要求,继续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各项操作和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高矿山救护队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
三、科学应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及时派出工作组,科学应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确保科学、安全、有效施救。各矿山救护队要做到快响应、早出动,强化组织指挥,依靠专家决策,科学制定救援方案,安全有效施救。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采
取暗查抽查方式,组织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推动各部门、各单
位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各类应急队伍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与煤矿矿长谈话工作,督促落实煤矿安全“双
七条”规定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
五、加强对矿山救护队的领导和支持。各矿山救护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山救护队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增加投入,改善装备,稳定队伍,大力推进矿山救护队建设。对2013年度检查验收评定为二级质量标准化的矿山救护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一
是强化预案管理工作。完善预案体系,实现政府部门、相关企业、救援队伍的预案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在全国“安全
生产月”期间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二是强化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煤矿兼职救护队和从业人员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急管理技能。坚
持把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整体布局,抓好以通讯员为重点的宣教队伍培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开展宣教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普及应
急知识,扩大社会影响。
七、不断强化矿山救护队伍自身建设。一
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努力培养一支爱
岗敬业、乐于奉献、素质优良、不怕困难的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完善基础资料,强化业务训练,努力提高战术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制度落
实,注重日常养成,结合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培育应急队伍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打硬仗。四是
加强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规范使用全国矿山救援标识,弘扬先进应急文化,塑造一批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应急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的通报(应指矿山〔2014〕3号)(请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2月26日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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