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监局关于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2 11:35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事故调查质量和调查水平,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 产工作,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定于4月9日在武汉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听取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汇报;交流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经验。
(二)表彰煤矿事故调查处理优秀案卷及优秀主办监察员。
(三)讨论事故矿井现场核查办法。
(四)总结2010年以来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排2013年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安监局事故调查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或主办监察员(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4月9日。4月8日下午报到。
会议地点:湖北省发改委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21号;电话:027-87137888)。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市州安监局通知辖区所属产煤县(市、区)安监局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根据会议内容准备书面交流材料,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湖北煤监局事故调查处,邮箱(zhsn81@163.com),定稿后印制60份带到会上。
2.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出席会议,并于3月26日17时前填报会议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或发电子版至湖北煤监局事故调查处。传真:027-87271602。
会务联系人及电话:毕庆、张松,027-87271602(带传真),13986170382,15927316852。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报名回执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3月12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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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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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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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2、远安县2、长阳县2、当阳市1、宜都市1、秭归县1、兴山县1、五峰县1、夷陵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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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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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局2、恩施市1、建始县2、利川市1、巴东县2、咸丰县1、来凤县1、鹤峰县1、宣恩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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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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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2、东宝区2、漳河新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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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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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2、西塞山区1、大冶市1、阳新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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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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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1、赤壁市1、通山县1、崇阳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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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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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1、南漳县2、保康县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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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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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1、竹溪县1、竹山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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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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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1、松滋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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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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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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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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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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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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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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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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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 2013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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