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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水害事故救援排水装备现状

发布时间:2013-02-01 11:32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鄂煤监察〔2013〕51号

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水害事故救援排水装备现状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矿山救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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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水害事故救援排水装备现状调查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请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填写附件1,各矿山救护队填写附件2、3、4,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于2013年2月8日前报送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张松,联系电话:027-87271602(带传真);电子邮箱:zhsn81@163.com)。

 
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水害事故救援排水装备现状调查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3〕2号)(请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9/2013/0121/196126/content_196126.htm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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