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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1 16:15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鄂煤监察〔2010〕14号

关于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认真总结煤矿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调查处理程序,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武汉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总结近几年来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工作,分析2009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座谈进一步规范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研究部署2010年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1月27日下午报到,1月28日开会,会期一天。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梦天湖山庄(三环线江夏大道路口下,往纸坊方向,直走即到)
     三、参会人员
     1、各产煤市(州)安监局分管事故调查工作的副局长和科室负责人;
     2、各产煤县(市、区)分管事故调查工作的副局长和科室负责人。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其它事项
     请各市(州)安监局负责通知各产煤县(市、区)安监局代表参加会议,并汇总会议代表回执,于1月15日前传真至湖北煤监局综合处(含电子文档)。
     湖北煤监局联系人:徐昌杞
     联系电话:027—87307502(传真)
     电子邮箱:hbzjx@126.com
     梦天湖山庄联系人:胡小红
     联系电话:027—81800236
     附件:1、参加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代表名额;
     2、会议代表回执。
     附件1:参加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代表名额
     一、8个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各1人
     黄石市、襄樊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
     二、28个产煤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各1人
     大冶市、阳新县、南漳县、保康县、竹溪县、竹山县、远安县、长阳县、秭归县、当阳市、宜都市、兴山县、五峰县、夷陵区、松滋市、东宝区、掇刀区、赤壁市、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附件2:全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代表回执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注:此表回执表1月15日前报湖北煤监局,包括司机的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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