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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煤矿安全中介机构2009年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8 16:03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鄂煤监察[2010]49号

关于报送煤矿安全中介机构2009年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培训机构:
为全面掌握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提升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现就报送2009年工作情况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2009年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业务开展情况、行为规范和管理运行情况、过程控制执行情况、机构建设情况、机构及人员变更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材料要求内容全面真实,特点突出。
     二、适时开展抽查考核。湖北煤监局将会同市州安监局采取听汇报、现场抽查、随机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召开会议等方式适时对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好的经验,及时纠正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更好的发挥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作用。
     三、各单位将2009年工作情况于3月31前以文件形式报湖北煤监局综合处,同时抄报市州安监局。
     联系人:金 鑫 联系电话:027-87893733
     詹良斌 联系电话:027-87368682。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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