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恩施州利川青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青山煤矿“6•23”其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9 12:12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恩施州利川青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青山煤矿“6•23”其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恩施州利川青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青山煤矿“6•23”其他事故结案的通知》(鄂煤监察〔2019〕62号)予以公告。
2019年6月23日,恩施州利川青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7.7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青山煤矿位于利川市文斗乡青山村境内,私有股份制企业,生产能力9万吨/年。矿井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矿长、副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简单。
事故地点位于Ⅱ采区煤仓下出口以上10m处。事故当班中班共23人入井作业,另外早班未出井1人,事故后入井参加救援人员5人,井下共29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其他28人安全升井。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事故直接原因是煤仓已腐朽的隔板受压垮塌,积存的煤炭涌入检修通道将违规进入其中的刮板输送机司机掩埋致死。
事故间接原因是青山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等不到位。
事故性质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
给予行政处罚人员5人;给予青山煤矿30万元罚款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利川市应急管理局依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恩施州利安矿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处理。
责令文斗乡人民政府、利川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向利川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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