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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湖北煤监局十项措施护航矿工生命安全

发布时间:2021-08-20 09:23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次数:

 

“我为群众办实事”:湖北煤监局十项措施护航矿工生命安全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吴磊、程慧朋)813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获悉,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保护好矿工生命安全”作为最大实事,围绕规范监察执法、服务煤矿企业等,结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十项措施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从去年延续到今年初,湖北煤监局开展煤矿预防性监察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监察,指导煤矿调整采掘部署,配备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实现了煤矿的有序发展。今年初,该局组织两次执法分析和业务培训,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去年的“执法通报”等要求,自查改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同时,该局主要负责人利用1周时间,对全省7处正常生产的煤矿逐一进行风险分析研判,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保证精准执法。

今年二季度,该局几名负责人带队,对全省7处正常生产煤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暨全面安全体检,指出325条隐患(问题),提出24条风险防控建议。在此基础上,该局组织对煤矿企业全员培训,由联系煤矿的处级干部讲课,抽考89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57名从业人员。同时,该局将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暨全面安全体检的成果汇编成册,免费分发到煤矿企业和地方监管部门,同时派员组织对煤矿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开展集中攻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该局还通过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日常远程巡查,及时处置煤矿异常信息,按要求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报告情况,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该局坚持党建引领,执法期间与地方监管部门联合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党组织对执法业务的领导,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积极性,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能;将执法监督、执纪监督延伸到执法监察一线,保证严格、规范、文明、廉洁执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保证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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