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刚到黄冈、鄂州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23 11:40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次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7]67号)要求,8月14日至18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带领省安全生产第八督导组对黄冈市、鄂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彭富刚一行先后深入到黄冈市黄梅县、浠水县、黄州区,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葛店经济开发区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每到一处,彭富刚一行都仔细查阅资料台账,深入车间、厂矿等重点岗位、重要风险点进行检查。4天时间内,督查组一行马不停蹄,先后抽查了两市六区的4家非煤矿山、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1家烟花爆竹存储、1家冶金企业、3家工贸企业,并检查了市县两级安委会对大检查部署、开展检查、监察执法、隐患整改及7月17日《湖北日报》公告隐患整改等方面情况。
通过检查,彭富刚同志肯定了黄冈市、鄂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他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五个一批”,推动大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深入开展;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安监部门监管责任、专委会行业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黄冈市安办专职副主任王正东、鄂州市副市长江国新陪同检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