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祥带队督查考核鄂州市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6 09:16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次
12月21日-23日,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暨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安〔2016〕18号)要求,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冯国祥带领省安委会第十二督查考核组对鄂州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2017年元旦、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听取了鄂州市政府、鄂城区政府及葛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抽查了鄂州市胜灵矿业有限公司、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鄂州市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湖北铁神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照《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对鄂州市政府、市安监局现场核查打分。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
督查组认为,鄂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重特大事故治本攻坚措施、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冯国祥要求,鄂州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务实的作风,抓预防、降总量、强基础、上水平,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而努力工作。要在认真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2017年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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