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22 10:36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次
关于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
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01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沟通协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组织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邓文荣同志作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双斌 黄小为
联系电话:027-87307502 87235687
电子邮件:413646533@qq.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公务员局考
核奖惩处
邮 编:430071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