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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视频会推进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11 08:28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


5月9日,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煤监局联合召开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力争全省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


会议指出,自31日启动的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省煤矿隐患依然突出,煤矿灾害防治工作难度大、任务重。

会上,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同志传达了全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汇报会精神,部署了我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他强调,一要突出煤矿主体责任的落实,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二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督办机制,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三要强化监管监察执法,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煤矿,采取“双随机”、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毎2个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和培训。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完善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五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要成立以安监部门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现场指导督促。六是要严格煤矿开工条件和验收标准程序,没有经过复工复产检查验收的矿井一律不得生产和建设。

省安监党组书记、局长刘旭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进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要把握四个重点:一是要扎实开展瓦斯、水害、防灭火和机电设备等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做好《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积极开展“学规程、查隐患、保安全、提水平”活动,严格按照《规程》对表对标、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安全条件。三是要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身体力行。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重要灾害,细化方案。四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三查清、一台账”,即,查清重大灾害、重大隐患、重大问题的底数,查清井田地质条件和主要构造,查清采空区等隐蔽性灾害,建立专门台账,并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五是要严格追究责任。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将纳入全省目标考核。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将倒查关联责任。

湖北省安监局总工闸源虹、省能源局副局长余有松出席会议,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冯国祥主持会议。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和湖北煤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产煤市州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县市区政府、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全省所有煤矿企业的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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