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同志带队对煤矿安全重点县进行验收评估
发布时间:2016-04-18 08:21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次
4月11-15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7号)和鄂安办函〔2016〕7号文件要求,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组长王亚林带队对宜昌市秭归、长阳等2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克难攻坚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检查组听取了秭归、长阳县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重点县克难攻坚工作资料,抽查了秭归县郭彭坡煤矿、王子沟煤矿、长阳县落雁山煤矿、黄柏山煤矿。
在通报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宜昌市及秭归、长阳等2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完成了攻坚战九个方面规定动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达到了攻坚战目的。《湖北省5个国家级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工作方案》(鄂安〔2015〕6号)下发后,秭归、长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克难攻坚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攻坚任务,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推进煤矿关闭退出为重点,以实施煤矿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克难攻坚,确保了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秭归县煤矿实现“零死亡”、关闭退出3处矿井;长阳县煤矿死亡1人、关闭退出7处矿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超过全国煤矿平均降幅,关闭比例分别为18.8%、22.6%,高于煤矿总量的10%。
王亚林强调,当前煤炭行业处于产能过剩、全面亏损的特殊时期,要求两县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指示精神;二是继续按照攻坚战的要求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特别是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三是严格按照省安办的文件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抓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四是举一反三,抓好防范重点,紧盯重点时段,特别是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五是加大力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隐患台账,逐一落实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六是进一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的相关工作,加快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长期亏损或长期停工的矿井;七是加强新《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推进。
宜昌市安监局副局长吴双仪、秭归县政府副县长王华、长阳县政府副县长洪丕源、秭归县安监局局长宋辉、长阳县安监局局长赵文献陪同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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