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湖北煤监局组织调查利川市曾家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曾家沟煤矿“6•21”较大透

发布时间:2015-07-05 09:25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湖北煤监局组织调查利川市曾家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曾家沟煤矿“621”较大透水事故
 
2015年6月21日利川市曾家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曾家沟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6月29日,湖北煤监局在利川市组织召开曾家沟煤矿 “621”较大透水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湖北煤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富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恩施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事故调查组副组长余和平主持会议。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秦斌就事故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彭富刚同志就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调查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实事求是地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地进行调查处理,注重事故调查的实际效果。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主体责任不落实、防治水规定不执行的问题,利川市和恩施州所有煤矿都要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认真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做到有掘必探。三是协调做好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好事故调查组的各项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好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利川市常务副市长程飞、副市长陈鹏同志出席以及利川市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工会、安监、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