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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凤山同志带队督导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6 09:28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2015年6月1日至5日,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凤山同志带队赴恩施州督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程跃祥,省经信委煤炭处副处长马飞进参加督导。
 
今年3月11日~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专项督导巡视组对我省煤矿进行了督导巡视和暗查暗访,现场对8个煤矿下达了监察意见,共指出了59条隐患,其中20条重大隐患,39条一般隐患。5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又给湖北省政府下达了《关于请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淘汰关闭工作的函》(安委办函﹝2015﹞49号),对巴东县边连坪、西坡三号和来凤县滑石板等3个煤矿15项重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为此省政府副省长许克振同志专门约谈了恩施州政府分管领导和巴东县、来凤县政府主要领导,并要求省安监局、省经信委、湖北煤监局组织工作组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朱凤山同志一行分别听取了恩施州及巴东县、来凤县政府的情况汇报,约谈了巴东县、来凤县政府主要领导和3个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同时现场检查了来凤县滑石板煤矿和巴东县西坡三号井隐患整改情况。
朱凤山同志充分肯定了恩施州、巴东县、来凤县政府和煤矿企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要求,要正确对待国家督导组巡视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真”(企业真查、真停、真改隐患,监管部门真盯、真验整改情况)的要求,切实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湖北省委和省政府的指示,推动实现煤矿“零死亡”目标;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包矿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已经复工复产煤矿和长期停工停产煤矿的监管;要组织和开展好监测监控系统、顶板管理和运输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煤矿灾害治理;要加强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全员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
恩施州副州长秦斌,副秘书长余和平,州安监局长董兴培、副局长谢华平等同志陪同参加督导活动。来凤县县长向军,巴东县县长单艳平等领导同志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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