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监局采取十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04-29 10:3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4月28日,湖北煤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党组书记、局长朱凤山同志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十点要求。
会议全文学习了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监管,严格监察执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讲话。朱凤山同志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付建华同志的讲话精神,加强与省安监局、省经信委的紧密配合,结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4]25号),切实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淘汰煤矿落后产能;二是认真贯彻1+4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加强湖北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措施;三是精心组织与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帮助解决煤矿企业存在的困难;四是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规生产和建设行为;五是配合做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安全核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六是狠抓细抓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七是引导地方政府开展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八是持续开展煤矿“六化”建设活动,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九是强化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十是加强基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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