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湖北煤监局对恩施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交叉执法

发布时间:2013-08-10 11:03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根据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85日至9日,湖北煤监局由黄加训副局长带队,对恩施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了交叉执法检查。参加此次交叉执法的有宜昌市及长阳县、五峰县安监局,恩施州及鹤峰县、建始县安监局。

检查组制定了交叉执法工作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采取表格式监察和专家会诊的方式,对鹤峰县2家和建始县5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和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专项监察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检查组共下达执法文书18份,指出隐患66条,罚款22万元,责令2家煤矿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年来,恩施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安全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技术改造全州煤矿整体办矿水平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上还有差距,特别是没有采取有效的区域防突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黄加训副局长要求,一是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二是要正确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特别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要引导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管理推进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做好煤矿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彻底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把《七条规定》落到实处;四是全面推进“六化建设”,提高机械化和标准化水平,促进矿井提产、减员增效。

检查组与恩施州政府分管领导张宇副州长交换了意见。恩施州安监局局长龙世奎、副局长谢华平陪同检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