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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加训同志带队在十堰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12-06-19 17:12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黄加训同志带队在十堰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监察
 
6月12至15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带队对十堰市煤矿安全进行专项监察。监察组一行重点检查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次督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井下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竹溪县顺银煤矿和轿顶山煤矿2处矿井。监察组充分肯定了竹溪县煤矿近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绩及市、县两级政府和安监部门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本次督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6条,下达执法文书4份。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责令两处煤矿立即进行整改。
副局长黄加训同志充分肯定了竹溪县轿顶山煤矿在技改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一是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二采用先进工艺,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工作面使用截煤机;三是掘进工作面掘进巷道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局扇采用对旋式风机、掘进采用光面爆破、锚网喷联合支护;四是水泵房规范,内外水仓能够按照要求施工,水泵管网安设规范;五是安全设施先进,井下使用了较为先进的高爆开关、斜井“一坡三挡”全自动。
监察组并就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国发[2010]23号、[2012]40号文和广西百色示范矿井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二是要突出重点,结合煤矿“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以技改矿井为重点,严厉打击技改矿井违规生产、建设的行为;三是要举一反三,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在全县、全市开展煤矿安全检查,严查隐患,提高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以示范矿井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科技推先工程,夯实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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