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暨示范矿井建设推进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2-05-25 17:32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进一步做好煤矿示范矿井建设,提升煤矿安全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好转,5月23至24日,湖北煤监局、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召开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暨示范矿井建设推进会。省政府资政段轮一同志发来贺信,强调要围绕“官防、技防、群防”,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体系,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在会上做了“强力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主题报告。省经信委副主任刘进文、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程跃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广西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标到会并致辞。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领导参加会议,并向会议代表介绍了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强化煤矿安全管理的经验。湖北煤监局黄加训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示范矿井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向33个“2011年度湖北省煤矿示范矿井”进行了现场授牌。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矿务局东怀煤矿、那怀煤矿的综采工作面,右江矿务局那音煤矿的高档普采工作面及三个矿井的先进管理经验。宜昌市安监局、巴东县安监局和湖北宝源广得资源有限公司、当阳市永发煤业太阳包煤矿等4个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段轮一同志在贺信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湖北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示范矿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强调: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十八大隆重召开之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集中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要扎实开展煤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煤矿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三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大力推进扩能技改、科技推先和示范矿井建设,提升整体办矿水平,提高矿井安全保障程度;四要按照“三铁”要求,围绕“官防、技防、群防”,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体系,严格安全准入、现场执法和事故查处;五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安全监管监察和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在报告中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示范矿井建设所取得成绩。一是示范矿井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等级进一步细化,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煤矿企业全力以赴,示范矿井建设逐步走向自觉;三是示范矿井建设逐步显现效果,企业办矿理念得到提升,煤矿装备水平得到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他同时指出,矿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煤矿业主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监管监察还有差距。他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段轮一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广西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在推行小煤矿机械化、强化煤矿现场管理方面的经验,扎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一是要强化分类监管,促进整体提高。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实施分类监管。二是要强化打非治违,促进依法办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打非治违”的一系列精神,坚决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煤矿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三是要强化专项整治,促进隐患治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顶板管理作为重点,深化煤矿专项整治。四是要强化基础管理,促进保障条件。以示范矿井建设为抓手,实施“科技兴安、标准兴安、人才兴安、环境兴安”,全面推进煤矿安全工作。五是要强化事故查处,促进事故防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煤矿事故,严格执行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跟踪督导“四项制度”,真正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六是要强化监管监察,促进责任落实。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一坚持、三树立、三提高、一守住”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的“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的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通过严格监管监察促使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去做,去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
刘进文副主任要求,全省煤炭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调整力度、管理力度、监管力度。一是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二是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四是强化煤炭经营管理。
程跃祥副巡视员要求,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煤矿安全监管;全省煤矿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要主动抓安全,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参加会议的有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安监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2011年度示范矿井负责人、部分2012年计划达标矿井和安全条件亟待提高的矿井负责人等正式代表180余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