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监局在咸丰县召开“5.20”较大运输事故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1-05-29 10:05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2011年5月27日上午,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同志在咸丰县政府多媒体会议室向该县16家煤矿业主和管理人员深刻剖析了“5.20”较大运输事故,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
2011年5月20日上午8时35分,咸丰县五丘田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4名矿工遇难。彭富刚副局长在分析“5.20”事故原因时指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忽视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吸取事故教训等是造成本次事故深层次原因,他向全县的煤矿业主和管理人员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严格对技改矿井的监管。一是把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作为监管的统一标准;二是对技改矿井实施全过程监管;三是对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边生产和不按设计施工的技改矿井严查重处。
(二)强化煤矿基础管理。一是大力推进煤矿示范矿井建设;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兴安;三是大力推进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积极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四是大力推进安全培训教育。
(三)强化安全警示教育。一是要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二是对事故矿井实施专项监管监察执法;三是组织开好事故现场会。
(四)严格复工复产验收。“5.20”事故发生后,咸丰县各煤矿企业均停止了生产,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把关。按照规定和程序,层层组织检查验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五)强化安全监管监察。一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二是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执法意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四是要突出检查重点;五是要依法行政,对生产系统不完善仍组织生产、采用落后采煤方式、无风微风作业以及建设区域违规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连续发生事故的矿井施以重惩。
“5.20”事故调查组副组长、恩施州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谢华平主持了通报会,省安监局、恩施州安监局、州经信委、州纪委、州检察院、州总工会等事故调查成员单位人员和咸丰县相关人员参加了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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