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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加训同志带队督查宜昌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17 11:18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黄加训同志带队督查宜昌市
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煤矿春节期间放假值班、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3〕3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议精神, 3月13日至15日,由湖北煤监局黄加训副局长带队,对宜都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宜昌市安监局和宜都市安监局进行了反馈。
 
 
 
湖北煤监局黄加训副局长带队检查了松宜煤业陈家河煤矿、宜都市廖家堰煤矿。检查组听取了上述单位关于煤矿复产和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并深入井下实地进行了检查。通过对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台账、井下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地面配套设施等全面、细致检查,检查组现场通报了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提出了整改意见。
3月15日,在宜都市召开了煤矿安全专题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宜都市政府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和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兼并重组企业关于集团公司运转情况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黄加训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宜都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宜都市安全监管工作富有成效。全市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较为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完善,即履行了行政执法工作,又履行技术服务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做好煤矿安全各项工作。1.当前要以复工复产工作为抓手,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2.以宣贯《七条规定》为抓手,提高全员安全意识;3.以兼并重组为抓手,提高煤矿整体水平;4.以科技兴安为抓手,提高煤矿安全条件;5.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他要求要依法监管,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宜都市副市长吴庆辉、宜昌市安监局副局长黄芳帅、松宜煤业公司、华煜煤业公司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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