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加训同志带队检查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21 11:22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和节日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1月中旬,由湖北煤监局黄加训副局长带队,分3个组对恩施州建始县、恩施市、利川市、鹤峰县、来凤县和咸丰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就有关工作与恩施州政府、州安监局的有关领导进行了交流。
湖北煤监局黄加训副局长带队检查了建始县葛麻包、银智煤矿和恩施市道路湾、偏南煤矿。检查组听取了上述单位关于煤矿建设及试运转情况,并分深入井下实地检查。通过对综合资料、井下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地面配套设施等的全面、细致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这几家煤矿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以及州、县(市)所做的工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提出了整改意见。
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黄加训副局长要求:一是各矿要针对执法文书及专家意见,制定整改计划,认真整改落实,安监部门要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要实施科技兴安,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四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精神,切实加强冬季和2013年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恩施州和建始县、恩施市安监局及县(市)主要领导同志陪同了检查,检查组还就检查情况和加强当前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州政府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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