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在荆州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2-11-16 11:0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督查组在荆州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
为贯彻落实安全警示教育全覆盖、安全检查和隐患特别是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切实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带队赴荆州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松滋市政府工作汇报后,对松滋市谭家洞煤矿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召开了松滋市5家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松滋市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督查组认为,松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煤矿基础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督查组指出,尽管松滋市的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煤矿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装备水平仍然偏低。
党组书记、局长对下一步松滋市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学习,解放思想。湖北煤矿1至10月份发生事故30起,37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湖北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仍然较高,安全生产条件仍然不高。二是规范行为,严格标准。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矿长、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要科技兴安,机械化作业。要推广使用采煤机、光爆锚网喷、刮板运输机等机械设备,提高矿井的机械化水平。四是要示范引路,淘汰落后。要深入推进示范矿井建设,淘汰落后工艺。五是要突出重点,心中有数。煤矿企业重点排查能够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六是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拼弃作假被动应付行为,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荆州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主持会议,松滋市安监局张维军陪同督查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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