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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专项督查组与恩施州政府交换意见

发布时间:2012-11-15 11:00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督察组与恩施州政府交换意见

督查组组长张本清作指示

黄加训副局长主持会议

张宇副州长汇报

1031日至1114日,国家煤矿安全专项督查第16督察组对恩施州煤矿安全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与恩施州政府交换了意见。督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张本清监察专员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检查两个全覆盖活动,切实抓好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本次督查活动,先后听取了建始县、利川市、咸丰县和恩施州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召开了3次煤矿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下井检查6处煤矿

近年来,恩施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要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矿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煤矿安全工作创造了不少经验。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州各级安委会主任均由政府“一把手”担任,全州8个县市均成立了执法大队,7个县市成立了矿山救护队,各级政府在人、财、物上全力保障安全监管工作。二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巴东、利川、鹤峰实行了煤矿安全管理“四个一”工作模式,长期坚持“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台专车、一年四季”对辖区煤矿进行监管;全州所有煤矿均由政府派驻住矿安全员,对煤矿实行24小时监管;各有关部门还经常性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和突击暗访,有力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州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发生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律停产一年,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无条件予以关闭。三是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工作突出。今年各级安监局把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作为重点时段,以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瓦斯和水害防治为重点内容,用事故查处推动“打非治违”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1-10月份,全州安监部门执法矿井550矿次,实施经济处罚395.8万元。四是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州进一步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指出,恩施州煤矿依然存在着作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落后,经济压力较大,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抓好十八大及后一个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小煤矿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要强化重点环节的监管,突出抓住瓦斯、水害、顶板等灾害的防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好“煤矿安全两个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副州长张宇同志代表州委州政府向督查组汇报。他表示,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查组的意见和要求,围绕“一探索”(探索煤矿安全监管新路子)、“三坚持”(坚持强基础、坚持治根本、坚持抓落实)、“三加强”(加强安全监管、加强达标创建、加强教育培训)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州煤矿安全发展。

湖北煤监局黄加训副局长主持会议。恩施州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经信局、国土局等单位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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