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查组对咸丰县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2-11-12 11:00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11月8日至11日,国家安监总局张本清监察专员带领第十六督察组对咸丰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张本清专员要求,认真开展全县煤矿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
督察组听取县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督察组现场检查小场坡煤矿安全
督查组听取了咸丰县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召开了全县煤矿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观看了全国煤矿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现场检查了咸丰县小场坡煤矿、清林湾煤矿。
督查组召开全县煤矿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观看煤矿警示教育片
近年来咸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上给予了保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了非法违行为;煤矿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培训教育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了全县煤矿的安全生产,特别是今年以来煤矿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咸丰县煤矿安全生产所取得的成绩和所做的工作。督查组同时指出,咸丰县煤矿仍然面临着资源条件差,经济压力大、基础薄弱等问题,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压力依然较大,不能掉以轻心。督察组要求,咸丰县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做好十八大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扎实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突出抓好质量标准化和机械化工作,提高煤矿的安全水平;三是重点抓好煤矿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坚决消灭瓦斯、水害、顶板等事故隐患;四是进一步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将煤矿做大做强,实现管理强矿;五是加强监管,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六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让同类事故不再重复发生。
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同志主持汇报并讲话。他要求:要认真学习和落实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十八大期间和后两个月煤矿安全;要认真抓好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以产权为纽带,以管理、资金、人才、装备、经营五统一为标准,做到真整合、真兼并,促进煤矿行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做好科技兴煤工作,提高煤矿科技装备水平,构建煤矿安全长效机制。
咸丰县委副书记、县长戴清堂参加现场检查并汇报了工作。他表示,要认真落实督查组各项要求,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陪同督查组检查的还有,省安监局刘有清同志,恩施州安监局副局长谢华平同志,咸丰县副县长张建清同志及咸丰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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