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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监局对宜昌市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2-08-19 10:55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8月14至18日,湖北煤监局对宜昌市煤矿开展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督查活动。本次督查以煤矿建设项目为重点,由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同志带队。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长阳县、远安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3处建设矿井的建设情况。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宜昌市及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积极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不断得到提高。一是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宜昌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地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重点、阶段和实施方式等,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建设矿井水平逐步提高。建设矿井基本上能够按照设计组织施工,建设中优先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如主提升使用变频绞车、井下掘进工作面使用装载机、中央变电所使用移动变电站和高爆开关等煤矿企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措施,现场管理规范,地面建设初具规模、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浓厚。
 
督查组要求宜昌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前一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宜昌市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多部门形成合力,集中打击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二要强化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执法目的、执法任务、检查方式和执法要求,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建设矿井工期管理,防止违法生产;强化矿井设计理念,让煤矿业主充分认识到设计是指导矿方施工的蓝本;强化示范矿井的监管,防止安全条件下滑;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生产矿井的安全条件。三是要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2]40号文和广西百色示范矿井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四是要认真整改隐患。宜昌市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并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检查,严查隐患,提高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做好示范矿井创建工作。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以示范矿井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科技推先工程,夯实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要建设区域性示范矿井,建立示范矿井群。六是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扩能改造,兼并重组来提高矿井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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