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监局对恩施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2-07-28 10:45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7月24至28日,湖北煤监局对恩施州煤矿开展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督查活动。本次督查以煤矿建设项目为重点,由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和副巡视员周自芳同志带队,分两组开展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恩施市、咸丰县、建始县和巴东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6处建设矿井的建设情况。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恩施州及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积极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一是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恩施州及各县(市)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地均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重点、阶段和实施方式等,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三是认真落实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恩施州共对29处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98条,对9处矿井现场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对14处矿井给予了经济罚款,经济处罚49万元。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发生煤矿事故4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18.2%,特别是二季度,全州煤矿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四是建设矿井水平较高。建设矿井基本上能够按照设计组织施工,建设中优先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煤矿企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措施,现场管理规范,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浓厚。
督查组要求恩施州各级各部门要在前一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恩施州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多部门形成合力,集中打击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二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执法目的、执法任务、检查方式和执法要求,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对突出矿井、技改矿井和水害严重矿井的检查,加强对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斜井提升运输和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要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2]40号文和广西百色示范矿井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四是要认真整改隐患。恩施州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并在全州开展煤矿安全检查,严查隐患,提高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做好示范矿井创建工作。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以示范矿井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科技推先工程,夯实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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