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0-01-07 16:57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煤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企业协商确定,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等原则,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竞争确定电价的机制。过渡期内,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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