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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出台“十严措施”坚决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21-12-22 16:28 来源:恩施发布 点击次数:

 

恩施州出台“十严措施”坚决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煤矿事故发生,奋力打赢岁末年初煤矿安全保卫战,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项措施”,并督促相关县市,部门及煤矿企业强化落实,确保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肃煤矿专项整治。各县市要立即组织专家对所有煤矿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治理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格追责)执法措施。  

二、严格采掘部署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煤矿采掘部署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图纸交换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采掘作业计划,如实填报井下实际采掘情况。

三、严格规范技改建设。煤炭行业管理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检查进入井巷施工的在建项目,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严厉打击边生产边建设、老系统未关闭、擅自变更批准开采设计、不按工序施工建设的行为。     

 四、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煤矿安全监管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利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切实加强煤矿定员管理,严格控制煤矿入井人数,严防煤矿超定员组织生产。     

五、严格火工品管理。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民爆物品购买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对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和放炮员持证上岗规定,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监管,严防涉爆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监管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定期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实现闭环销号管理。     

七、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跟踪督办问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上限处罚并公开曝光,达到 “一矿受处罚、百矿受教育”的效果。     

八、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立即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逐矿实测,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私采乱挖等非法违法行为。

九、严格“三个一”包保。包保专班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十五查十五看”工作要求,立即对所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县级包矿领导要坚持每月到所包煤矿不少于一次实地督导检查,专班成员每旬要对所包煤矿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驻矿人员要每天入井检查,现场指导解决煤矿存在的问题。    

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要对辖区已关闭煤矿开展一次“回头看”,坚决杜死灰复燃,对长期停工停产的煤矿要纳入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采取人防、物防、犬防等措施,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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