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安监局强化国庆中秋“两节”及“十九大”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8 16:59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次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一无两降”誓师大会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矿山安全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国庆中秋“双节”及“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宜昌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从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现状来看,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滑坡等问题;矿山安全形势虽然比较平稳,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丝毫不能懈怠和麻痹。全市各地、各企业务必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发展,坚决守住底线和红线。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煤矿、非煤井工矿山原则上在2017年10月1日至4日和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期间停止井下生产建设活动,排查整改隐患,维护检修设备,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增强保障。矿山停止生产建设期间,各地要通知公安部门提前收缴或暂停供应火工用品,确保停工期间不留隐患。对于有安全保障、确需生产建设的煤矿和非煤井工矿山,必须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所有在10月份生产建设的矿山必须做到:一是只能安排白班生产作业;二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驻矿值守;三是每班必须有矿级领导带班作业;四是每个工作面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五是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严防“三违”、“三超”行为。
《通知》强调,全市各地、各企业要迅速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企业首先要做好自查自改,把风险管控挺在前面。安监部门要逐矿检查,实行专家会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加大对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安委办巡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督办力度,对于消极应付、拖延整改的企业,要大力“亮剑”执法,加重企业违法成本。要加强巡查暗访,采取“四个一律”等措施,严厉打击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于在“双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一律顶格处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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