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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深入学习宣传和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

发布时间:2013-03-12 15:56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为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334,恩施州召开了会议,集中全州所有煤矿企业负责人、矿长及州县市安全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参加会议,贯彻《矿长七条规定》;35,州安监局又下发了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对全州各县提出了四条要求:

一是以煤矿为单位,认真组织矿工学习《矿长七条规定》,由到省参会矿长进行解读;由县市安监局统一命题,矿长负责组织煤矿矿工进行集中考试。

二是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制定落实《矿长七条规定》实施细则,结合煤矿节后复产验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面进行整改。

三是县市安监局要加强对《矿长七条规定》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县市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要把《矿长七条规定》作为煤矿复产检查验收的必要条件,凡是不符合《矿长七条规定》的,一律不准复产;要把《矿长七条规定》作为今年煤矿安全执法的重点内容,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四是强化措施,抓出成效要求各煤矿企业迅速掀起学习《矿长七条规定》的热潮,充分运用电视机、影碟机宣传专栏或展板进行宣传,切实加强煤矿基层建设,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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