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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抓监管 持之以恒保安全

发布时间:2013-02-01 15:55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创新方式抓监管 持之以恒保安全
       
             ——记2012年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12年,在年初煤矿事故频发的不利开局情况下,恩施州紧密结合煤矿“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严格安全监管,强化全员培训,增加安全投入,彻底扭转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不利形势。2012年全州共发生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9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3.7%和39%;全州煤炭总产量334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4.18,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降幅居全省前列,创全州历史最好水平。
一是强源头。全州安监部门狠抓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严格实行三级检查验收程序,逐矿验收合格后方准予恢复生产;严把事故矿井复产验收关,对事故矿井实行分级验收,要求事故矿井对照停产整治方案逐项整改到位,对验收不合格矿井依法予以关闭;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审理关,州、县安监部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为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断健全完善办证制度、规范办证程序;严格煤矿安全设施审查关,州安监局认真查处了一批不按批准设计施工,无故延长施工工期、边建设边进行原煤生产等违规行为,对安全设施建设不达标的矿井不予受理验收申请。
二是严监管。全州各级安监部门大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深入开展煤与瓦斯治理、防治水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力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012年全州安监部门执法检查矿井560矿次,下发执法文书535份,责令停产整改矿井32处,经济处罚395.8万元(不含事故罚款)。其中,州安监局执法检查矿井45处,下发执法文书42份,责令停产整改矿井9处,对17处矿井给予55万元经济处罚。
三是重培训。全州安监部门依托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231人,特种作业人员901人,其他从业人员201人。同时加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开办了一期153人参加的煤矿安全“工程”专本科学历班,进一步提高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2012年7月底,针对全州7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术力量薄弱、井下具体防突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的情况,州安监局积极争取湖北煤监局的支持,与湖南省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一期50多人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井下现场培训班,大大提高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是高投入。2012年全州煤矿企业共投入6.55亿元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矿井采掘、通风、机电、运输以及安全避险等系统建设,大力推进采掘机械化,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州有12 处矿井被授予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6处矿井被授予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A级矿井,20多处矿井被授予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通讯员 恩施州安监局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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