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48家煤矿企业与县(市)安全监管部门签订示范矿井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0-01-07 15:19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升煤矿企业安全条件和管理水平,12月25日,48家煤矿企业与所在县(市、区)安监局局长签订了推进煤矿示范矿井建设责任书。
近年来,各地经过整合技改、推进质量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煤矿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湖北煤监局决定在全省推进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示范矿井建设的具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切实防范煤矿职业危害;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这次与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的48处煤矿是本地安全条件比较好、管理有基础的煤矿。湖北煤监局将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会同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对示范矿井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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