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监局关于做好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09:08 来源:湖北煤监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做好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现就做好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汛期历来是煤矿水害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态度,防范化解煤矿水害重大风险,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煤矿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矿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治措施
(一)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煤矿企业要及时收集整理开采范围内有关地质资料,按要求编制和修订矿井生产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按要求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及时更新矿井充水性图等必备的水害防治图件和涌水量观测成果等基础台账。二是开展水害致灾因素普查。充分利用调查访问、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查清区域内地表水体、老空(窑)水、离层积水、岩溶水及导水通道发育等水文地质情况,并划定警戒线和探水线,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凡是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超过5年或报告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井工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制细则》(T/SXDZ 011—2020)的,必须在今年底前重新完成普查。
(二)全面排查矿井水害隐患。一是排查防汛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防汛物资、装备、资金和队伍到位。二是排查地面防洪设施。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煤矿,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三是排查矿井排水系统。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全面检修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在雨季前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确保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四是排查矿井供电系统。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确保输电线路正常供电;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必须灵敏、可靠,防止雷电击坏各种设施。五是排查雨季巡视和停产撤人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安全。
(三)严格落实探放水规定。一是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业时必须查清掘进工作面周围的水害隐患;发现有透水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现场作业人员,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原因,研究科学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受顶板裂隙水影响的矿井,要充分考虑雨季降水补给,加强工作面涌水量观测,备足工作面排水设备。受老空(窑)水威胁的矿井,在探水前,必须分析查明老空(窑)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确保探放水安全进行。凡是掘进工作面未进行物探的,必须有掘必探。严禁边探水边施工、边探水边作业的违规违章行为。
(四)加强水害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应急演练。煤矿企业必须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在雨季到来前组织一次水害事故应急演练。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事故灾害警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二是加强职工培训教育。煤矿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基本知识,掌握井下透水征兆的有关知识,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害的能力。三是深刻汲取省内外水害事故教训。深刻汲取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导子煤业有限公司源江山煤矿“2020•11•29”重大透水事故、我省巴东县东坡二号井煤矿2014 年“8·8” “8·13”水害事故、利川曾家沟煤矿“6·21”水害事故等事故教训,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过去的事故、别人的事故中汲取教训。
三、加强监管,防范水害事故
各级应急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搞好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要将煤矿防治水纳入日常检查、执法的重点,督促、引导矿山企业认真做好防治水工作,尤其是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要针对汛期特点,重点检查防治水机构和制度、防洪防雷设施、防汛物资、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治水措施及应急值班巡查等落实情况,严防超层越界、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探放水施工造假、水文地质资料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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