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监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14:36 来源:安全监察处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监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恩施州、荆门市、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瓦斯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举措。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20〕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持续推动煤矿企业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对低瓦斯矿井要督促强化瓦斯防治意识,严防煤矿企业放松管理、违规作业。要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合理安排开拓部署和生产接续。要严格落实瓦斯检查等现场管理制度,严查空班漏检、蓄意造假行为。
二、要结合“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做好整改工作。对专项监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整改清单,抓好整改工作,逐一对账销号。同时,要深入分析重复产生同类型隐患问题的深层原因,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四季度,我局将结合执法计划开展明查暗访、综合督查,重点检查“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要认真吸取马鹿池煤矿“7·23”瓦斯窒息事故教训。7月23日,恩施州利川市马鹿池煤矿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一通三防”检查,严禁无风、微风、风量不足、循环风作业;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加强安全监测、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证系统正常可靠稳定运行。要重点排查“一通三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加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四、要扎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目前,全省正常生产的7处煤矿已按照要求完成系统联网工作。根据9月29日全国煤矿安全信息化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所有延期退出的煤矿必须今年年底前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必须在2020年10月底前实现与国家局联网。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要求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加强监控系统管理和运维工作,提高操作人员的实操水平,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健全、运行正常。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请自行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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