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14:37 来源:安全监察处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荆门市、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23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43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9月29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吸取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做好“两节”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中秋假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是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恢复后的第一个长假,做好“两节”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年稳定的安全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超前研判、超前排查、超前防控,抓紧抓实各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重点环节的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检查督办,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煤矿事故。
二、强化国庆中秋假期煤矿安全工作措施
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停产停工的煤矿,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并加强盯守,防止擅自组织生产;对已经关停退出的煤矿,地方政府要落实盯守责任,严防关停退出煤矿擅自恢复生产和建设。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利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手段,对发现的突击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
三、做好国庆中秋假期应急值守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政务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纪律,强化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问题。要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措施有力、救援到位。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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