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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产矿井过半数 安全形势不乐观

发布时间:2012-04-01 16:14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煤 矿 复 产 验 收
简 报
 
第十七期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复产矿井过半数 安全形势不乐观
 
截止3月31日,一季度全省煤矿企业复工复产269家,占全省煤矿复工复产总数的67.3%。一季度发生安全事故7起,死亡12人,伤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大事故上升,死亡人数上升,受伤人数上升,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从 复工复产的调度情况看,各产煤地市(州)、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对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省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工作的通知》 (鄂安办[2012]3号文)的精神,各产煤地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 深入矿区现场,认真组织检查审批验收矿井,合格矿井下达开工令,不合格矿井,督促业主整改安全隐患,不签字,不同意开工。
复工后,少数煤矿企业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位子,存在突击生产,突击施工,违章作业的现象,这是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至3月底,全省仍有131处矿井没有复工,占全省矿井总数33%,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瓦斯矿井要做瓦斯鉴定,高突矿井要重新做防突设计;,资金困难,安全投入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安全事故,停产整顿;证照过期,办理换发新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为 了确保煤矿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恩施州安监局开展督查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回头看”活动。据悉,3月28日至4月底,恩施州安监局将开展交叉执法检 查,安排四个执法组,每组由州局领导带队,县市局分管局长和煤监股长参加,另聘请煤矿专家。重点督查县市局、煤矿是否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工验收和是否落实 恩施州煤矿2012年春节后复产验收条件及有关要求,针对各地灾害情况,开展瓦斯防治、提升运输、建设项目管理、教育培训等专项检查,促进复工复产煤矿企 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持验收安全条件不滑坡。
湖北煤监局要求,各产煤县(市、区)煤矿验收领导小组,各煤矿企业,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许复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施工行为,确保社会稳定,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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