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煤矿复产验收简报第五期
发布时间:2010-04-01 14:47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煤 矿 复 产 验 收
简 报
第五期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严把复产验收关口 精心组织不走过场
为确保煤矿复产工作不留于形式,不走过场,实现安全生产以月促年的目标,松滋市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复产文件精神。按照省安办(鄂安办[2010]11号)文件精神,对节后复产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2月25日,
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节后复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卢家国为组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经信
局、市安监局监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企业自查、乡镇审查、专班验收、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组织煤矿复产验收工作,
验收结果经市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复产。在验收要求上,严格做到“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二是严格复工条件。市安监局、市经信局组织相关人员与专家共同研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实际,制定了23条验收标准,所有标准均为否决项,一项达不到标准坚决不予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程序。松滋市从3月8日正式启动复产验收工作,验收小组严格按照23条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验收。到目前为止,共验收四家煤矿,仅有龙坑子煤矿通过验收,对达不到复产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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