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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报】湖北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安全验收

发布时间:2023-02-17 14:31 来源:中国煤炭报 点击次数:

 

湖北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安全验收

 

中国煤炭报 2023-02-16

 

本报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联合湖北省能源局派出工作组,赴煤矿较为集中的恩施州建始县,组织召开全省煤矿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会议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打好复工复产第一仗。各县(市)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验收,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煤矿必须做到“四到位”才能申请验收,即各级各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全员安全培训到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到位、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矿长要带头讲好“开工第一课”,带好“开工第一班”,加强现场管理,严防各作业地点盲目开工、带“病”作业。新进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的、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人员不齐、风险不清、隐患不除的不得复工复产。

会议提出,煤矿要落实矿长负责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综合研判。煤矿要每旬至少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自查自改。煤矿要组织修订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分专业组织职工学习。煤矿要配齐配足配强“五职矿长”和6类专业技术人员;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落实联系包保和驻矿盯守责任。要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逐矿检查“五职矿长”和6类专业技术人员履职情况。常态化开展突击夜查、周末查、节假日查、杀“回马枪”式检查。(姚小军 程慧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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